
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误区四:注册商标可以随意添加装饰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商标注册 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决不能随意改变商标的外观,否则商标会面临被商标局撤销的风险。
4、报税(时间:每月1号-10号)
■ 外勤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 外勤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

华企会计 华企会计小编提醒:商标变更绝对不能忽视 企业在迅速发展和扩张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名称的变换,以及地址的搬迁,但很多企业在成长的同时,却忽略了商标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变更在此 华企会计 小编提醒您 商标变更 绝对不能忽视 ,不然会酿成大祸!
企业在迅速发展和扩张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名称的变换,以及地址的搬迁,但很多企业在成长的同时,却忽略了商标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变更在此 华企会计 小编提醒您 商标变更 绝对不能忽视 ,不然会酿成大祸!
一、商标变更的重要性
一般情况下一个 商标申请 下来的时间大概是一年半左右,而如果遇到其他情况的话则可能需要几年以上的时间,再加上商标是每十年进行一次续期的,所以商标流程的时间跨度比较长,这就导致了申请人很有可能已经更换了电话,留下的联系电话早已成了空号,或者申请人的地址早已更换,而 商标注册 的地址却还是原来的地址。
2 汇总开具发票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
解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正式进入食品销售这一行为,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法》对销售行为的安全性也作出了详细、严格的规定首先,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都应当洗干净、消毒、保持清洁;其次,食品销售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要求销售食品;再次,贮存食品时,要定期检查库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过期的食品;另外,销售和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如果有食品销售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问题,应该怎么做?
若食品销售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的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好停止经营和通知的情况,并向监管部门汇报。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说,在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期内的商标都有可能因为违法《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而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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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哪些应税行为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规定,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货物、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一种应税行为是不能由试点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的,即: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如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属于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某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销售额30万元,同时处置其2016年5月购买的一处不动产,取得销售价款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45号公告)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